李加刚

联系我们

姓名:李加刚
手机:18912639663
邮箱:543396313@qq.com
证号:13205200510688740
律所: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
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竹辉路588号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离婚赔偿> 正文

离婚赔偿

离婚赔偿费一般给多少?

来源:苏州离婚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lawlhsz.viplaw.cn/   时间:2016/8/14 14:26:47

      法律咨询:离婚赔偿费一般给多少?

法律咨询律师解答:

  给予赔偿费的前提是“结婚、或有婚约、或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”的男女有一方发生重大错误。相反,如果仅仅是恋人,其中有一人劈腿的话,另一方是得不到任何赔偿费的。当然,如果涉及跟踪或暴力行为等,即便是恋人关系,也是可以要求赔偿费的。

  说到重大错误,典型的是“出轨或外遇”。其他的还有“家庭暴力”或“丈夫不抚养家庭或妻子一点都不干家务”、“一方拒绝性行为”。赔偿费本来针对的就是精神赔偿。所以,“性格不合”等是得不到赔偿费的。

  一般破坏婚约赔偿费为数十万日元,怎么说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超过100万日元。不过,如果家庭集体反对结婚等原因介入的情况下,数百万日元(最高例为500万日元)也是有可能的。

  若离婚,赔偿费为“100万-300万日元”。一般都为200万日元左右。所以不论结婚,还是离婚,都需要慎重。

  有人可能会认为“我以后既不结婚也不订婚,所以这与我没关系”。不过,如果您不慎成为了某个家庭的小三,可能会成为支付赔偿费的一方。成人的世界就是这么复杂!

 

   

电话联系

  • 189126396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