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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规
结婚自由的内容有哪些
来源:苏州离婚律师 网址:http://lawlhsz.viplaw.cn/ 时间:2016/7/27 14:24:57
核心内容:结婚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原则。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,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。婚姻自由包括是否结婚的自由、与谁结婚的自由等内容。
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的自由,结婚自由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
结婚自由主要包括:
1、婚姻当事人有权决定结婚与否的自由,任何人不得干涉。
婚姻自由是个人对自己的事务所负责的体现,不论是结婚还是不结婚,都是由个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,别人没有干涉的必要,法律保障婚姻自由权利不受侵犯。
2、婚姻当事人有权利决定与谁结婚的自由。
婚姻是双方当事人的私人事情,只要结婚的意思不存在瑕疵,其结婚对象是谁,这属于婚姻主题的自决空间,任何人不得干涉与控制。《婚姻法》第5条规定: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。
3、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。
结婚的条件: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;必须达到法定年龄;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。程序:结婚的男女必须履行法定手续。在通常情况下,要求结婚的男女除必须要具备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外,还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,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。我国《婚姻法》第8条规定: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,符合本法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,取得结婚证,即确立夫妻关系。这是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利益出发的,对合法婚姻的成立要件所提出的必然要求。
男女双方彼此自愿是贯彻结婚自由的必要前提,但是男女双方自愿必须是不可以违背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。因此,结婚自由绝不意味着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,这种自由不是毫无限制的自由,不是绝对的自由,都是有一定范围和限度的,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把结婚看成只是属于个人的私人事情,它也是关系到双方、下一代及社会利益的重大问题。因而,结婚自由权利必须正当行使,决不允许滥用这种权利去做有损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事。